拼音xī lǜ wǔ wen
注音ㄒ一 ㄌㄩˋ ㄨˇ ㄨㄣˊ
解釋指故意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條文。
出處宋蘇舜欽《論五事 景佑四年五月七日閣門下》:「臣竊見州縣之吏,多是狡惡之人……清白者必多方以誤之,貪婪者則啖利以制之,然後析律舞文,鬻獄市令,上下其手,輕重厥刑。」
用法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書面語。
感情析律舞文是中性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