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ping xīn er lun
注音ㄆ一ㄥˊ ㄒ一ㄣ ㄦˊ ㄌㄨㄣˋ
解釋論:說。指採取冷靜客觀的態度作公允的評論;不摻雜任何感情因素。
出處元 劉壎《隱居通議 文章六》:「而佳者反棄去,殆不可曉。平心而論,則惟《天地長留集》所取為當。」
例子當前踧落,固是數之不偶,平心而論,文亦未便登峰。(清 蒲松齡《聊齋誌異 司文郎》)
正音「而」,不能讀作「ěr」。
辨形「平」,不能寫作「憑」。
用法偏正式;作分句;表示公正。
感情平心而論是中性詞。
繁體平心而論
近義公私分明
反義弄虛作假
英語in all fairness
俄語
日語冷靜論()
德語etwas in aller Ruhe beurteilen(gerechterweise muβ man sage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