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pāi an er qǐ
注音ㄆㄞ ㄢˋ ㄦˊ ㄑ一ˇ
解釋案:几案;桌子。拍著桌子憤然而立。形容極度憤怒。有時也形容對反動勢力的不屈服。
出處明 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46回:「半氏大怒,拍案而起。」
例子聞一多拍案而起,橫眉怒對國民黨的手槍,寧可倒下去,不願屈服。(毛澤東《別了,司徒雷登》)
正音「而」,不能讀作「ěr」。
辨形「案」,不能寫作「按」。
用法連動式;作謂語、賓語;形容非常憤慨。
感情拍案而起是中性詞。
近義義憤填膺、忿然作色
反義心平氣和、悠然自得、泰然處之
英語pound the table and stand up
俄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