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li li kě kǎo
注音ㄌ一ˋ ㄌ一ˋ ㄎㄜˇ ㄎㄠˇ
解釋指可以清清楚楚的找到依據所在。
出處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十八:「卜子夏為修文郎,郭璞為水仙伯,陶弘景為蓬萊都水監,李長吉召撰白玉樓記,皆歷歷可考,不能盡數。」
繁體歷歷可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