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u rong zhi bian
注音ㄅㄨˋ ㄖㄨㄥˊ ㄓˋ ㄅ一ㄢˋ
解釋置:安放。不容許別人進行辯解。指沒有辯護的餘地。
出處清 蒲松齡《聊齋誌異 三生》:「吾合休矣。既而俘者盡釋,惟某後至,不容置辯,立斬之。」
例子王朔《橡皮人》:「她堅決不容置辯地說:『說什麼我也要跟你走,就算我是你的累贅也罷。』」
用法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不允許分辯陳說。
感情不容置辯是中性詞。
繁體不容置辯
近義不容分說
英語be beyond all question
法語n'admettre point de contestation,de replique,a se justifi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