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bu kě yan xuān
注音ㄅㄨˋ ㄎㄜˇ 一ㄢˊ ㄒㄨㄢ
解釋言:言語;宣:發表,表達。指不是言語所能表達的(用在說事物的奧妙、味道)。
出處宋 釋道原《景德傳燈錄 天占山德韶國師》:「諸法寂滅相,不可以宣言,和尚如何為人?」
用法作謂語;用在說事物的奧妙等。
感情不可言宣是中性詞。
近義不可言傳
英語be beyond express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