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en bu gu shēn
注音ㄈㄣˋ ㄅㄨˋ ㄍㄨˋ ㄕㄣ
解釋奮:振作精神;鼓起幹勁。指勇往直前;不顧個人安危。
出處西漢 司馬遷《報任安書》:「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。」
例子部下弟子,雖不敢謂久經訓練,有勇知方,惟大義所在,卻是奮不顧身。(蔡東藩、許廑父《民國通俗演義》第一百十五回)
辨形「奮」,不能寫作「憤」。
辨析奮不顧身和「捨生忘死」都有「不顧個人安危」的意思;都形容捨己為人;勇於獻身。不同在於:1奮不顧身語義重;範圍大;偏重於「安危」;表示把個人的安危;包括「生死」置之度外;「捨生忘死」偏重於「生死」。2奮不顧身多指個人行動;「捨生忘死」不僅如此還多指人的精神品質。
用法偏正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含褒義。
謎語茅坑裡打架
感情奮不顧身是褒義詞。
繁體奮不顧身
近義捨生忘死、萬死不辭
反義貪生怕死、畏縮不前
英語dash ahead regardless of one's safety
俄語e
日語生命危險()顧奮()突進()
德語die eigene Sicherheit auβer acht lassen(unter Einsatz des eigenen Lebens)
法語se lancer a corps perdu(s'exposer bravement a la mort)